gzwolf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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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5 21:11 |
修脚女,请举起你的刀
一个修脚女,在遭到男人侮辱的时候,举起刀,把一个有官职的禽兽刺死了。
本来,调查一下这个官员,把那女人或者女孩放了,什么事也没有。
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听说是有官职的禽兽用钱拍了她的头,她态度不好,
又把她按在沙发上,没有按住,第二次按的时候,修脚女终于拿出了刀。有说,
修脚女还暴力攻击调查人员。还有报道说,修脚女的父亲证实,她有抑郁症。事
情看来很复杂,就像那个飚车撞死人的只有70码的说法一样(刚才网上说警方
道歉了),也实在让人费解。我没有参加调查,究竟是怎么回事,只有天知道,
公正的调查人员知道。
三种说法,是在维护三种不同的利益。说把她按在沙发上,没有按住,第二
次按的人,是在维护修脚女最大的利益,因为这个时候,猥亵甚至强奸的意图已
经非常明显,也许不反抗,就被强奸了。那么,修脚女是完全的正当防卫,任何
社会的公正法官或者陪审员只能这样判。说修脚女还暴力攻击调查人员的人,无
非说,这个女人太凶狠,有大的过错,把人家的玩笑当真并且杀人。说她有抑郁
症的人是对说修脚女还暴力攻击调查人员的人的回应,意思是,她有错,但要轻
一点处理她,出发点是为她推脱责任。
我想问的是,如果你女儿,或者老婆,或者母亲,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
不管是不是两次要把你女儿,或者老婆,或者母亲强行按在沙发上。或者你女儿,
或者老婆,或者母亲在遭受这样侮辱,而调查人员把你女儿,或者老婆,或者母
亲当调查人员把她作为罪犯看待的时候她会有怎么样的反映。或者你女儿,或者
老婆,或者母亲有没有抑郁症。你支持谁?
我支持修脚女。尽管我并不支持嫖娼的行为,尽管我作为男人也希望看上的
女人都愿意和我交媾,但我认为,男女之间的挑逗,应该以语言的半推半就为基
础。如果语言的挑逗被断然拒绝,就不可以有行为的挑逗(所以求奸的拉衣扯裤
不能算强迫,但暴力和威胁就是强奸),行为的挑逗不能有暴力。这个,应该是
狼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果违背这些,那你被人家杀了,活该!
特别是,当一个被人认为低贱的修脚女,在面对官员的时候,什么情况,我
认为只要不用屁股而是用脑袋想想情况是很清楚的。尽管这却是不符合法制的精
神。
所以,尽管也不符合法制的精神,我想说,碰到这种情况,修脚女,请举起
你的刀!
[ 本帖最后由 萍踪 于 2010-5-22 23:25 编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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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月雲 |
2009-5-16 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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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月雲 |
2009-5-16 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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