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榜 短消息 big5 繁体中文 找回方式 手机版 广 广告招商 主页 VIP 手机版 VIP 界面风格 ? 帮助 我的 搜索 申请VIP
客服
原帖内容
法外情

2013-2-11 10:52


1、当事人没有保管的权利和义务,虽然他捡到了,也没有义务通知丢失者
2、关于上交的问题、当事人对于本表并不了解,作为假货处理,没有不妥当
3、丢失者应该负有主要责任,因为在丢失过程中,本表可能进水、压碎等等遭到破坏,是由他主观造成的,应该承担80%的责任

查看评分记录

积分 用户名 时间 理由
金币 +2 suqiu1 2013-2-11 16:36 回复认真,鼓励!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7-3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