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们都说的太高深了,从我这接地气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是我们对发表反对意见的人的态度,和执反对意见人本身对最终决议的态度!我泱泱大国最恨的就是有反对意见之人,谁提反对意见,谁就该死,是人生之大敌;而有反对意见的人对虽不赞同却通过的决议会暗中或明面的抵制,甚至杀死对方!但实际上,只有多种思维互相碰撞才能产生真理,我们最应该做的是保护反对意见者,让他们能提出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就必须执行的力量,所谓的白人的文化,其实就是保护反对意见者,但形成决议就必须执行的文化历程的不断前进。虽然他们有血腥的历史,但他们已经敢正视自己,也可称为众人的决议。而我们所谓的文化是最高统治者的决议,而不是各方讨论协调的决议,这个决议随时可以改变,但不是应为反对者,而是自己心情或想法的改变,是一人的决议。这才是我们落后的真正原因!个人浅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