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qb700409 2011-1-18 07:21
千万别做这样的人
[color=Blue][b]千万别做这样的人[/b][/color]
看一报道,大意是这样的:
两家邻居,一刘家一张家。起初关系还不错,刘家有了点儿钱,想在原有的
房子上加一层,规划局要求四邻签字同意。刘家老太太找到张家闺女,把意思一
说,张家闺女二话没说,就在协议上签了字,并说将来自己有钱了,要盖房了,
也请提供方便。刘老太答应了。
过了几年,刘家条件好了,也要盖房,规划局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张家闺女
找到刘老太签字,刘老太说我也不会写字呀,你替我写上得了。闺女一想也是呀,
反正两家关系也不错,于是就替老太签上了。
张家的房子盖了一半,规划局来话要求其停止动工,原因是张家以虚假签字
来取得许可证。张家一问,原来是刘家的大儿子把他们给告了。张家闺女赶忙来
找刘老太,可老太太已随二儿子上深圳去了。现在刘家由大儿子说了算,声称要
签字可以,拿三万元来!于是两家对骂并撕打了起来。闺女回到家,看到自己的
头发被刘家大小子扯了一大块,气不过,在自己的当院又骂了半小时。而刘家的
大小子却高兴地在自家的院子里,喝开了小酒。
半夜时分,出事了。刘家大小子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听说心脏病发作,半
路上就死了。
于是两家开始了官司,最后以刘家损失一人,张家出了两万元钱了事。
我要说的是,这刘家的大小子这是罪有应得!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低头不见抬头见。给人方便,于己方便,何必呢。本来,
人家张家提供方便在前,已经做出了表率,到了需要你做出牺牲的时候,你却横
挑鼻子竖挑眼的,还要狮子大开口,张口就要钱,到头来,反丢了自己的性命,
真是可怜又可悲。
奉劝各位看官,千万不要做这样的人。钱,有些时候不该得时莫强求,还要
做到做人要做到得理让三分。
这样,你才活得堂堂正正,才能觉得活着才是真美好!
[[i] 本帖最后由 四海遊龍 于 2011-1-18 17:00 编辑 [/i]]
stxiaose 2011-1-18 13:40
首先纠错: 在第二段“过了几年,刘家条件好了,也要盖房”,根据文章意思,应该是“过了几年,张家条件好了,也要盖房”。
其次:这种事情在社会上有不少现象,我认为作为张家的人首先要自己检讨,检讨自己为什么结交人的时候没能够有足够眼光!至于结果,确实是罪有应得。
sexbrother 2011-1-18 13:53
是呀,我赞成楼主的观点。自私自利利令智昏的小人大都是要应了那句古话的,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而是时侯未到。
lszxw123456 2011-1-18 13:58
作为街坊四邻,人家在起初就已经给你们提供了方便了,现在你却还要收钱,确实是罪有应得
appare 2011-1-18 16:23
说的很有道理,远亲不如近邻,有的时候忍一忍,退一步什么事情都好办,郭冬临不是有一句叫冲动是魔鬼吗,这件事情完全可以和深圳的老太太联系一下啊,确定一下如果还是不行那只能采取协商的办法了,最后就是出钱解决问题了。
lienvcao 2011-1-18 17:03
有几点疑问啊,第一、张家是否真的就没有问题,那字是否真的就是在刘老太的同意下签的,因为没有其他的人证,只要刘老太不承认,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一开始这事情就有不够周密的地方,可以在当时找一个第三者作证,刘老太不识字可以让他的儿子签或者至少要她按个手印。第二、刘家的大小子出事完全是一个意外,要是他没病没灾,那结果又会怎样呢?拿了张家的两万块,更开心地喝小酒?那么对这样的恶人恶行我们难道就没有一点办法?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不做这样的人?如果杀人抢劫只会得利而不会受到制裁,那么为什么不去抢呢?就像98年的印尼排华一样。
旺仔旺仔旺仔 2011-1-18 18:40
刘家儿子只是一个意外,现实中这种人都活的蛮滋润的。
evp02 2011-1-18 21:46
本来近邻就挺不容易相处的,好不容易融洽的处了这么些年,最后闹到人死财失,真的很不值得,当今社会有太多恩将仇报,见利忘义的无耻之徒了,不过我们始终坚信,恶人自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刘家儿子就是个典型的代表,要顺应时代的潮流,那种 以恶小而为之,以利小而不为的时代以过去了,什么叫河*蟹,要提高自己的道德觉悟,虽说放人之心不可无,但只要我们大家都努力提高对自己的要求,诚信,和睦的社会环境也就不远了。
wolce 2011-1-18 23:41
看了楼上几个的回复。我在心里有点不平静了。。在现实生活中,近邻真的很难相处的,更不要说搞好关系。
一直在强调所谓的和谐。事情出在谁的头上,谁也会埋怨的。我只是实事求是而已。
plmjy 2011-1-19 01:25
真实的现状和梦幻的解
现实的状况总让人无奈,小人们往往得志,奸猾蛮横又常有市场,
受伤的总是那些老实和善良的人们,怎么办,只好用个梦幻的解,
就像文章中说的,喝酒猝死。但这种概率实在是太低,用这种小概率事件来做解释,
只能说是深深的无奈。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戏曲中的某些故事,一般都是平民百姓受到无端迫害,走投无路,
忍辱含冤,最后作者是如何做解呢,无非是其儿子卧薪尝胆,若干年后,一举中的,然后冤狱得到声张,
奸邪得到惩处。但大家都知道,状元在古代的稀有程度,所以这种解又是个梦幻。
为什么中国人总是没有安全感,总是想当官,总是想把暴力权和伤害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们的政府呢,不说了...
jyl2006 2011-1-19 08:46
远亲不如近邻,低头不见抬头见。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金钱的侵蚀已经变得越来越淡薄了,能拉近人和人的关系的也就变得越来越简单了,金钱、权利!
hqinvent 2011-1-20 15:09
现实社会缺失有很多见利忘意的人,做人要厚道否则遭报应。当然自己行事要小心谨慎,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帝王青龙 2011-1-20 19:57
要怪谁啊,关系在好也要懂法的啊,她不会写字你就不会让她到公证处公证下啊,后面的事情就不会有,要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啊。
fengyiyu 2011-1-20 20:53
只能说这种事情只能使人心冷,增加人与人直接的隔阂,以后又有谁还愿意帮助别人呢。
xiaolei35871 2011-1-21 00:33
这叫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该死
将军123 2011-1-21 11:36
事情闹到最后!肯定双方都有责任!一切和为贵,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容易啊!利益面前,人性的丧失是必然!多大的代价才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