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李天一(改名李冠丰)等人轮奸案,由梦鸽护犊引发一系列的教育、法律、舆论等问题,您如何看这一案件?
黄锦波:李天一等人轮奸案是
2013年非常受关注的一起案件,天一这个名字本身有点我就是上帝的味道,代表一种骄傲与自大,从名字可以隐射父母在取名时为这个小孩感到自豪,一种自私自利的态度。这是一个从小被纵坏的孩子,十几岁留有案底打人,现在又加一个强奸犯,这是教育的失败。
中国有句古话
“子不教,父之过”,孩子犯罪,是父母教育的失败,是家庭教育的失败。做父母的不管是著名歌星还是部队将军,都应该关心孩子在学校的功课,学习成绩,为人做事,而不是事情一出来马上为自己的小孩辩护:“我的孩子没罪。”
李天一有没有罪,事发时,梦鸽不在现场就不能说小孩没罪,说无罪这是一种目中无人,藐视法律的态度,结果只能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在国外,不只是美国,全世界很多国家的法律,在法庭法官第一句会问:
“你在现场吗?”在现场请拿出证据来,如果回答不在现场,第二句法官会说:“请你闭口坐下来。”不会给一个不在犯罪现场的人任何解释的机会,更不会允许一个不在犯罪现场的人咆哮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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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又名李冠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
法庭在审判过程中是严肃而庄严的,不在犯罪现场的人,既不是人证也不是物证,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在法庭说话。李天一的母亲敢用语言,肢体动作,眼神的愤怒来无视法庭,她靠什么敢这样?很显然,靠她的位置,靠官位,这不仅体现李天一在成长过程中的有教无育,其母亲的强势,目中无人、自私自利都在影响着自己孩子,是梦鸽的纵勇才会使李天一成为一个危害社会的人。
有网友说:
“妈妈保护小孩,梦鸽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是什么样母亲都可以称之为伟大,被强奸的女孩也有母亲,也有母爱,作为母亲,当失去人格,失去道德,乃至低贱的时候就不是一位伟大的母亲。狮子、老虎、大象也会保护小孩,那是一种动物的本能,一种动物的天性,人是高级动物,我们有理性、道德、天性、人性、修养、家教、教养,如果没有这些,那么就是跟动物一样,一种自然的反应,不懂得这些就不是伟大的母亲。相反,李天一的父亲,在这件事情的态度上,一直保持沉默,不去影响军队的正义,这是一种聪明的做法。